时间:2022-10-01 13:12:57 | 浏览:664
近日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连续发布了多则《征收土地公告》
(含预征收公告)
全部涉及杜集区
征地合计共计728.469亩!
那么它们的征地补偿会是怎样呢?
一起来看看吧
杜集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杜拟征补[2021]第14号
杜集区朔里镇坡里村:
根据《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杜预征收[2021]2号)》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杜集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征收中心等部门编制了《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南至紫昱路,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地块2:东至杨河北路,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紫昱路。
二、拟征土地现状
拟征收朔里镇坡里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4.7186公顷,其中农用地8.0675公顷(含耕地7.1783公顷,其他农用地0.8892公顷),建设用地6.6511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1为商服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类建设活动;
地块2为住宅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在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类建设活动,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杜预征收[2021]第11号
杜集区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2021年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土地,南至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土地,西至发展路,北至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土地。
拟征收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341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319公顷,未利用地1.3094 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1为工矿仓储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类建设活动,征收卖地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杜预征收[2021] 7号
杜集区段园镇毛庄村、祁村、牛眠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12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拟征收段园镇毛庄村、祁村、牛眠村集体土地总面积3.3991公顷,其中农用地1.4179公顷(耕地0.0179公顷),建设用地1.9812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中:段园镇毛庄村总面积0.280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段园镇祁村总面积1.8681公顷,其中农用地0.9230公顷(含耕地0.0179公顷),建设用地0.9451公顷。段园镇牛眠村总面积1.2502公顷,其中农用地0.4949公顷,建设用地0.7553公顷。
地块一:北至龙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南至毛庄村土地,东至龙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西至淮北市公路管理局土地;
地块二:北至G311,南至祁村土地,东至祁村土地,西
至祁村土地;
地块三:北至祁村土地,南至牛眠村土地,东至祁村土地、牛眠村土地,西至绿地集团淮北彭城置业有限公司。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一为公共事业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公共事业类建设活动;
地块二、地块三为交通运输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交通类建设活动,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杜预征收[2021] 8号
杜集区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南山村、张院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13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拟征收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南山村、张院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4887公顷,其中农用地1.5884公顷(含耕地1.4569公顷),建设用地0.9003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中;
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南山村土地0.8712公顷,其中农用地0.5472公顷( 含耕地0.5472公顷),建设用地0.3240公顷。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张院村土地1.6175公顷,其中农用地
1.0412公顷(含耕地0.9097公顷),建设用地0.5763公顷。
地块一:北至闸河,南至华家湖社区土地,东至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南山村土地,西至华家湖社区土地;
地块二:北至闸河,南至人民东路,东至华家湖社区土地,西至淮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公共事业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公共事业类建设活动,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杜预征收[2021] 9号
杜集区段园镇祁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1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7.7975公顷,均为集体建设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地块一:北至段园镇祁村土地,南至段园镇祁村土地,东至道路,西至段园镇祁村土地;
地块二:北至段园镇祁村土地,南至道路,东至道路,西至段园镇祁村土地;
地块三:北至道路,南至段园镇祁村土地,东至段园镇祁村土地,西至段园镇祁村土地;
地块四:北至段园镇祁村土地,南至道路,东至段园镇祁村土地,西至段园镇祁村土地;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公共事业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公共事业类建设活动,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杜预征收[2021]第10号
杜集区朔里镇坡里村、段庄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15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开发路,南至山河大道,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地块2:东至岱河,南至朔里镇段庄村土地,西至杜集区人民政府土地,北至朔里镇段庄村土地。
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3.9723公顷,其中农用地13.9723公顷(含耕地0.2379公顷,园地12.9392公顷,其他农用地0.7952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中:
朔里镇坡里村用地面积13.7242公顷,其中农用地13.7242公顷(含园地12.9392公顷,其他农用地0.7850公.顷)。
朔里镇段庄村用地面积0.2481公顷,其中农用地0.2481公顷(含耕地0.237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02公顷)。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1为工矿仓储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 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类建设活动;
地块2为交通运输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交通类建设活动,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公告
杜拟征补[2021]第13号
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南山村:
根据《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杜预征收[2021] 1 号)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杜集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征收中心等部门编制了《淮海东路延伸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北至淮北市教育训练基地迁址新建工程,南至南山村土地,东至南山村现状道路,西至东外环。
二、拟征土地现状
拟征收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南山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1169 公顷,其中农用地1.0946公顷(含耕地0.9943公顷),建设用地0.0223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为交通运输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交通类建设活动,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共利益,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杜预征收[2021]第6号
杜集区段园镇毛庄村、牛眠村、祁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线型工程:东至苏皖大道,南至杜集区段园镇毛庄村、牛眠村、祁村土地,西至迎宾大道,北至杜集区段园镇毛庄村、牛眠村、祁村土地。
拟征收段园镇毛庄村、牛眠村、祁村集体土地总面积3.7302公顷,其中农用地3.4206公顷(含耕地2.9714公顷,其他农用地0.4492公顷),建设用地0.309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中:段园镇毛庄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2262 公顷。其中农用地1.2198公顷(含耕地0.9774公顷,其他农用地0.2424公顷), .建设用地0.0064公顷。
段园镇牛眠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3454公顷,其中农用地0.0851公顷(含耕地0.0605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6公顷),建设用地0.2603公顷。段园镇祁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1586公顷,其中农用地2.1157公顷(含耕地1.9335公顷,其他农用地0.1822公顷),
建设用地0.0429公顷。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杜集区兴国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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